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适用于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的人士或其受养人﹞
谁可使用此服务
如你属于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来港的人士或其受养人,你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申请。
惟下列人士不适合使用这项服务:
(1) |
在递交申请时,你并非身在香港; |
(2) |
在领取「电子签证」时,你将不会身在香港; |
(3) |
你现以访客身份在港逗留; |
(4) |
你余下的逗留期限超过四星期; |
(5) |
你的逗留期限已届满; |
(6) |
你的旅行证件将于三个月内期满; |
(7) |
你需要在逗留期限届满前离开香港,并且不会在期限届满前返回香港; |
(8) |
自入境或上一次延长逗留期限后,你的情况已有变更(例如转换雇主、保证人、投资资产、学校或课程);或 |
(9) |
你曾获通知下一次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将须复核。 |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将视乎你现时在港的逗留身份而定。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以就业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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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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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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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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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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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以受养人身份在港逗留的人士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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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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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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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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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及/或保证人/聘用公司授权人(如适用)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如受养人为16岁以下人士(儿童受养人),网上申请表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
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务
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集体递交申请
如你的同行受养人也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你们可在网上一并递交申请。在同一次申请中,最多可接受四名申请人集体递交申请。你可按照系统指示为每名申请人输入个人资料及上载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网上申请确认书,须重新递交申请。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网上递交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的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