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

谁可使用此服务

如你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并符合申请资格,你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的申请。(网上服务只备有英文版本)。

申请资格

你可于此网站了解你是否符合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的申请资格。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

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申请人的彩色近照

1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只须载有其个人资料及照片的那一面)[注:申请人必须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1

  • *有效护照,须载有申请人的个人资料、国籍、护照的签发及届满日期

5

  • *受雇公司推荐书

5

  • 其他文件(如有)

5

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另外,为方便本处将你的申请转介其他参与这项计划的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地区作预先审批,请以英文正楷填妥本申请表。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

文件类别 所需档案格式
  • 申请人的彩色近照

图像类别:JPEG
档案大小:5MB 或以下

最小高度: 400 px 最大高度: 800 px
最小阔度: 300 px 最大阔度: 600 px
位元深度: 24 像素
色彩空间: 彩色
  • 其他文件

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务

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网上申请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只备有英文版本)

为转介你的申请予其他参与这次计划的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地区,此网上申请表只备有英文版本。

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递交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的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

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亚太经合组织商务旅游证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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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此表格并非用作处理查询或投诉,如需协助,请致电(852)183 5500或电邮enquiry@1835500.gov.hk 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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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