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登记事项证明书》

《登记事项证明书》是一份证明你身份证纪录上已登记的事项,例如:姓名、住址、出生日期及地点、婚姻状况及配偶姓名等。

网上申请《登记事项证明书》

所需的文件

文件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适用于所有申请(与已故人士有关的申请除外)
填妥网上申请书 -

申请人身处海外

申请人及受托人之身份证副本(如适用);

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请人的姓名、香港身份证号码及加以签署,并附贴近照壹张(大小不得超过60 x 50毫米或小于50 x 40毫米)及印上左手或右手拇指指模。

(必须由其居住国家的一位公证人给予适当之认证,并必须淸晰,以便核实申请人的身份)

 

 

 

15

 

其他证明文件

适用于与已故人士有关的申请

填妥网上申请书

-

证明文件

30

如有需要,本处可能要求你递交更多与申请有关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上载文件可接纳的特定档案格式如下:

档案类别:JPEG或TIF (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2Mbytes 或以下

缴费方法

适用于所有申请(与已故人士有关的申请除外)

申请费用须于递交网上申请即时缴付,你必须透过网上电子支付形式,包括缴费灵、信用咭(VISA、万事达卡、银联和JCB)或转数快(FPS)缴费。

有关已故人士《登记事项证明书》

申请费用将于申请批准后缴付,你将会收到申请结果及缴费安排,你必须透过网上电子支付形式,包括缴费灵、信用咭(VISA、万事达卡、银联和JCB)或转数快(FPS)缴费。

如证书不适用,费用不会退回。

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此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登记事项证明书》的常见问题
本页内容对你有帮助吗?
本页内容对你有帮助吗?
欢迎输入你的意见!(可选择填写)
请注意: 此表格并非用作处理查询或投诉,如需协助,请致电(852)183 5500或电邮enquiry@1835500.gov.hk 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
多谢!你的意见只会用作改善「香港政府一站通」。
修订日期: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