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申报国籍变更
你可以透过入境事务处的网上服务,申请申报国籍变更。有关上述网上服务的申请详情如下:
如何及何处申请
要申请申报国籍变更,你须填写一份申请书并透过以下连结递交申请书及其他所需文件。
网上申请申报国籍变更费用
当收到你的网上申请后,入境事务处会覆核你的申请书及所需的文件,并会联络你安排缴交相关费用或提交额外文件(如需要)。
申请费用为港币145元必须在递交申请时缴交。但收取费用并不保证或确保申请人的申报国籍变更申请将会获批准。
如果申请人以支票或银行汇票缴交费用,便须划线及注明抬头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如果申请人选择以邮寄支票或银行汇票方式缴交费用,他/她所提供的支票或银行汇票必须以港币或美元开出(港币145元或美元19元),并由香港特区的银行付款。若该支票或银行汇票不是指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银行付款或不是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货币开出,申请人必须将银行手续费港币100元(或美元13元)包括在该支票或银行汇票内。请勿邮寄现金。
申请人亦可在收到入境事务处通知后,提供一名在香港的谘询人代表申请人缴费。
已缴付的费用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退还。
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修订日期: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