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补办出生登记(出生满12个月后)

香港法例规定,父母须在其婴儿出生后42天内,向出生登记处办理登记事宜。如果超过一年始行办理,必须经由生死登记官批准,以及缴付登记费用,才能补办出生登记。

至于出生已久而又未有办理出生登记的人士,如证据充分,证明确是在港出生,且获得生死登记官批准,在缴付规定的登记费用后,亦可补办出生登记手续。 若要领取一份出生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一般称为出生证明书),亦另须缴付法定费用。

重要通知

根据香港法例第174章《生死登记条例》第7条,父母须在婴儿出生后42天内,向出生登记处办理登记。若有人刻意不依从法例办理婴儿出生登记,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罚款港币2,000元或入狱六个月。父母须按法例为子女办理出生登记,以免因逾期办理有关手续而损害子女可得的医疗、教育和福利等相关权益。

你可以透过入境事务处的网上服务,申请补办出生登记。有关上述网上服务的申请详情如下:

网上申请补办出生登记时所需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在办理有关手续前,须先行申请翻查其出生纪录,以确保本港并无其出生登记纪录。此外,并须填妥指定申请书(BDR89)及提出足以证明其出生日期和地点的证据,以及与双亲关系的证明,如医院或助产士的纪录、痘纸或母婴健康院的纪录等。其他如宗教领洗证等的文件,也可视为有关证据。

如未能提交上述的文件,申请人应尽量提交其他有助证明其申请的文件。下列文件亦有参考价值以作佐证:

甲. 有助证明其出生地点及在出生时其父母确在港居留的文件,包括:

  • 物业证明、地税收据、租单、差饷收据、产业所有权的契据;
  • 水、电或煤气收费单
  • 居住证明书
  • 父母的职业证明书
  • 旧信或任何可以证明出生时其双亲确在本港的证据,尤以母亲的为然
  • 父母所营业务的帐簿
  • 兄弟姊妹的香港出生证明书

乙. 有助证明其出生日期的文件,包括:

  • 家族谱或一般渔民用以记录婴儿出生的「红布」
  • 批命纸
  • 学校证书
  • 购米证
  • 结婚证书或婚姻文件
  • 护照或身份证
  • 海员服务记录簿
网上申请补办出生登记(出生满12个月后)

申请程序

申请书经网上递交后,本处职员会以电话/电邮联络你确认有关申请。你其后必须亲身前往生死登记总处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人的父母必须宣誓,声明申请人确是在本港出生。宣誓书的内容,除有关申请人的资料外,还需包括其父母居港年期及结婚日期,其他兄弟姊妹的出生日期和地点等。如兄弟姊妹亦是在港出生,则须声明他们曾否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此外,还须有两名无亲属关系的证人宣誓,声明确知申请人是在本港出生。仅凭父母、亲属、朋友或其他证人的宣誓而没有其他可辨证的资料作支持,并不能视作已有足够证据。

申请人的双亲如已去世,申请人则须提供两位证人办理该项宣誓,但该两位证人中,一位须为申请人的亲属,另一位则为双亲生前的朋友,以便声明确知他是在港出生。

然而,任何人士如发假誓或讹报事实,均会受到刑事检控。

出生登记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即会按照先后次序,排定日期会晤证人、办理法定宣誓手续及审阅证明文件等事宜。各有关人士在会晤出生登记处人员时,均须带备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身份的文件。同时,申请人亦须缴交近照三张,及出示一切有关文件以供参考。

结果通知

有关资料经过审阅后,申请人便会获得通知该项申请是否获得批准。请注意,即使申请人已提交“申请手续”所述的所有文件,倘若递交的资料未能足以显示申请人在港出生,其申请将不获批准。

申请费用

递交补办出生登记的申请时,暂未须缴付任何费用。如申请获得批准,则须缴付补办出生登记费用港币680元。办理出生登记后,如欲申领一份出生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则须缴付港币140元。如在办理出生登记时没有申领出生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日后申领则须先行提交翻查出生登记纪录的申请,并支付翻查费用(特定查册港币140元;一般查册港币680元)。

更多关于申请出生证明书的资料,请浏览「申请翻查出生登记纪录及领取出生登记记项的核证副本」

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如有任何有关此项申请的查询,请直接联络生死登记总处。
出生登记处的地址及办公时间

本页内容对你有帮助吗?
本页内容对你有帮助吗?
欢迎输入你的意见!(可选择填写)
请注意: 此表格并非用作处理查询或投诉,如需协助,请致电(852)183 5500或电邮enquiry@1835500.gov.hk 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
多谢!你的意见只会用作改善「香港政府一站通」。
覆检日期: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