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

电子健康纪录互通系统(医健通)是全港性、以病人为本的电子互通平台,让获授权的公私营医护机构取览和互通参与病人的电子健康纪录作医护用途。 

登记加入医健通后,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衞生署及个别获你授权的私营医护机构可于提供医护服务时按「有需要知道」的原则取览你的电子健康纪录,以能为你提供更适时的诊断及治疗,并减省重复检验。

参与医健通属自愿性质,费用全免,你可随时退出医健通或撤销给予任何医护机构(医管局和衞生署除外)的授权。 

市民可透过不同途径登记加入医健通。

网上递交申请

如你属下列类别之申请人,便可透过网上递交医健通申请:

  • 年满16岁,并持有适用的身分证明文件;
  • 代表16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家人或与其同住的代决人;或
  • 代表16岁或以上无能力给予同意的人士的家人或与其同住的代决人。
网上递交登记申请

如你透过「智方便」经网上递交申请,当你的登记正式生效时,你的电子健康纪录将会被互通(即身份已被即时核实)。如你于网上递交申请而非使用「智方便」,请于下次前往已参与医健通的私营医护机构接受医护服务时,携同你于网上申请时所用的身分证明文件及该儿童或人士的身分证明文件副本(如你是代决人),以核实身分;你亦可到医管局或衞生署辖下的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或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核实身分。 

如你年满十六岁并有能力给予同意,但未能亲身前往核实身分,你可授权其他人士代你核实身分,请谨记在网上递交的申请表格上注明。 

核实身分是保障私隐的重要措施,用以验证申请者的身分。成功验证后,你在医健通内的电子健康纪录将可以互通。

证明文件核实身分

其他登记方法

你亦可透过以下方法为自己,或为16岁以下儿童或无能力给予同意的人士进行登记:

  • 亲身(或陪同16岁以下儿童或无能力给予同意的人士)前往医管局或衞生署辖下的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或为你/有关儿童或人士提供医护服务的私营医护机构辖下的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登记医健通;或
  • 填妥RE(C)01登记同意书,邮递或传真至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或投进设于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的收集箱,并于下次前往已参与医健通的私营医护机构接受医护服务时,携同登记同意书所用的身分证明文件及该儿童或人士的身分证明文件副本(如你是代决人),以核实身分;你亦可到医管局或衞生署辖下的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或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核实身分。
  • 如你年满十六岁并有能力给予同意,但未能亲身前往核实身分,你可授权其他人士代你核实身分,请谨记在申请表格上注明。

登记同意书

有关详情请参考以下连结:

医护接受者登记 常见问题 – 病人登记资讯证明文件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搜寻已参加医护机构

初生婴儿登记(未领取香港出生证明书)

在你的初生婴儿领取香港出生证明书前,你可带同婴儿亲身前往出生医院的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出示由出生医院所发出的证明文件作登记用途。当婴儿取得出生证明书后,你只需带同出生证明书与婴儿亲身前往医管局或衞生署辖下的电子健康纪录登记站、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为你的婴儿提供医护服务并已参与医健通的私营医护机构,或衞生署的母婴健康院,完成建立电子健康纪录便可。 

有关详情请参考以下连结:

初生婴儿(未领取香港出生证明书)亲身登记

查询

如想进一步了解医健通及登记方法,欢迎致电电子健康纪录申请及咨询中心(852) 3467 6300或电邮至ehr@ehealth.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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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此表格并非用作处理查询或投诉,如需协助,请致电(852)183 5500或电邮enquiry@1835500.gov.hk 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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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