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滥发讯息

对商业电子讯息,包括短讯、预录电话讯息和电邮感到烦厌?本文介绍政府如何立法监管非应邀电子讯息、如何拒收此等讯息和免受滥发电邮的滋扰。

《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条例》)

此条例制定发送商业电子讯息(如短讯、预录电话讯息和滥发电邮)的规则,其中包括:

  • 发送预录电话讯息或传真讯息时不得隐藏来电线路识别资料。
  • 商业电子讯息须提供准确的发送人资料。
  • 商业电子讯息须提供取消接收讯息的方法。
  • 发送人收到收讯人取消接收的要求后,不得再向该收讯人发送商业电子讯息。
  • 如电话或传真号码已登记于「拒收讯息登记册」10个工作天或以上,除非得到该电话或传真号码登记者同意,发送人不得发送任何商业电子讯息给对方。
  • 发送人不得传送标题具误导性的商业电邮。
更多关于《非应邀电子讯息条例》

拒收商业电子讯息

  • 你可致电登记热线 1835 000,将你的电话或传真号码登记在「拒收讯息登记册」上。此登记册共有3份,分别针对传真、短讯和预录电话讯息,登记费用全免。
  • 你亦可向指定发送人提出「拒收要求」,并尽量留下副本以作纪录。
  • 可是,如你认为某电邮讯息来历不明,并怀疑电邮载有电脑病毒,应立即删除该讯息。切勿回复或尝试提出「拒收」要求。
如何拒收商业电子讯息 (PDF档案)(只备有繁体版本)拒收讯息登记册报告电脑保安事故(只备有繁体版本)

怀疑违例个案

如你怀疑有发送人违反了《条例》,例如你已将电话号码登记在《拒收登记册》或提出「拒收要求」后,仍收到对方的讯息,你可向通讯事务管理局举报。

如何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个案

避免接收滥发电邮

  • 留意网站或电邮内有否提供选项,让你选择终止接收更多电邮、优惠推广或其他推销讯息。
  • 申请免费电邮账户服务时,应细阅其使用条款。尤其当你填写用户资料时,要分外小心。
  • 使用互联网供应商提供的反滥发电邮措施,或安装过滤电邮的软件,以减少接收滥发电邮。
  • 尽量使用不同电邮地址作不同用途,例如用一个电邮地址登记社交网站,另一个电邮地址用来处理私人事务。
  • 电邮地址应避免使用简单的用字或常见姓名。
  • 安装和启动防毒软件。
更多防止接收滥发电邮的提示

「防骗易18222」反诈骗咨询热线

香港警务处反诈骗协调中心「防骗易18222」热线,提供24小时反诈骗咨询服务,你可致电18222与反诈骗协调中心人员联络,以协助应对怀疑骗案。热线亦提供最新骗案手法资讯及警示,以有效应对时下流行骗案。

反诈骗协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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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检日期: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