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来港受训

谁可使用此服务

你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来港受训的申请。

申请资格

你可于此网站了解你是否符合来港受训的申请资格。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

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A. 申请人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申请人的有效旅行证件,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申请人如现正在香港特区逗留,则须提交其有效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入境标签/延期逗留标签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内地的中国居民倘未获签发旅行证件,则可提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
  • *申请人的近照
1
  • 香港身份证(如有)
1
  • *学历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包括申请人与内地公司/业务伙伴的工作证明)
5
  • 其他证明文件,例如:
    • 澳门身份证[只适用于澳门特区居民]
    • 台湾户籍和台湾身份证[只适用于台湾居民]
    • 海外居留证明,例如:显示申请人获海外有关当局批准的逗留条件和逗留期限的正式文件〔只适用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
5

B. 保证公司(如保证公司在紧接递交申请前的18个月内有一名非本地雇员曾成功获批予就业或培训签证/进入许可,便无须提交注有^的文件。)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公司与申请人所签订的培训合约,注明职位、薪金、其他福利及培训期的详情
5
  • *公司盖章
1
  • *商业登记证^
1
  • *公司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例如:最近经审计的财政报告、营业损益表或利得税报税表)^
5
  • *有关公司背景详情的文件,例如业务活动、运作模式、公司背景/联系、产品系列、来源及市场、商会会员(如有)等(须提交产品目录、小册子等)^
5
  • *详细的业务计划(例如资金来源资料、估计注资金额、业务活动性质/模式、预计营业额、销售量、来年的毛利和纯利,以及拟开设的本地就业职位等)〔只适用于在过去12个月内成立的新公司〕^
5
  • 其他证明文件,例如:
    • 与内地公司/业务伙伴的关系证明及培训协议等文件〔只适用于内地居民〕
5

C. 每名随同来港受训申请人来港的受养人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受养人的有效旅行证件,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受养人如现正在香港逗留,则须提交其有效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入境标签/延期逗留标签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内地的中国居民倘未获签发旅行证件,则可提交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5
  • *受养人的近照
1
  • *受养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例如:结婚证书、出生证书、家庭照片、家庭书信(连信封)、户口簿和独生子女优待证(如适用)
5
  • 其他证明文件,例如:
    • 澳门身份证[只适用于澳门特区居民]
    • 台湾户籍和台湾身份证[只适用于台湾居民]
5

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及受养人(如适用)及保证公司授权人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如申请人或受养人为16岁以下人士(儿童申请人或受养人),网上申请表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
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务

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网上申请来港受训

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集体递交申请

你和你的随行受养人可在网上一并递交申请。在同一次申请中,最多可接受九名申请人集体递交申请。你可按照系统指示为每名申请人输入个人资料及上载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网上申请确认书,须重新递交申请。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递交来港受训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

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 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来港受训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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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此表格并非用作处理查询或投诉,如需协助,请致电(852)183 5500或电邮enquiry@1835500.gov.hk 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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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