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就业
谁可使用此服务
你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就业的申请。
此服务不适用于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就业人士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如有需要,可于此网站申请。
申请资格
你可于此网站了解你是否符合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就业的申请资格。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
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A. 申请人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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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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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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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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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B. 聘用公司 (如聘用公司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或雇主在紧接递交此申请前的24个月内有一名非本地雇员曾成功获批予就业或培训签证/进入许可,便无须提交注有^的文件。)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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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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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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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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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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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 每名随同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人来港的受养人
所需文件 |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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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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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及受养人(如适用)及聘用公司授权人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如受养人为16岁以下人士(儿童受养人),网上申请表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
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务
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集体递交申请
你和你的随行受养人可在网上一并递交申请。在同一次申请中,最多可接受九名申请人集体递交申请。你可按照系统指示为每名申请人输入个人资料及上载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网上申请确认书,须重新递交申请。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递交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就业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 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申请根据「科技人才入境计划」来港就业的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