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请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

谁可使用此服务

你可以使用这项网上服务递交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入境申请。

此服务不适用于根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人士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

申请资格

你可透过此网站了解你是否符合根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的申请资格。

网上申请所需递交的文件

注有*的文件必须递交。

 

A. 申请人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申请人的有效旅行证件,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申请人如现正在香港特区逗留,则须提交其有效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入境标签/延期逗留标签及最近获签发的「电子签证」(如适用)。
5
  • *申请人的近照
1
  • 香港身份证(如有)
1
  • *由投资推广署发出的符合净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只适用于已通过投资推广署净资产规定审查的人士]
1
  • *由投资推广署发出的符合投资规定审查证明书[只适用于已通过投资推广署投资规定审查的人士]
1
  • *由投资推广署发出的符合净资产规定审查证明书及符合投资规定审查证明书[只适用于已同时通过投资推广署净资产规定审查及投资规定审查的人士]
2
  • 其他证明文件,例如:
    • 澳门身份证[只适用于澳门特区居民]
    • 台湾户籍和台湾身份证[只适用于台湾居民]
    • 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须显示申请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认可官方文件(例如:相关外国国家的出入境机关/领事馆签发的官方信件)。[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并拥有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
    • *申请人于过去12个月经常居住的国家/地区之有关部门(即警务机关或公安局)签发的「无犯罪纪录证明」。如文件的签发日期已超过申请日期前六个月将不获接纳。
5

B. 根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随同申请人来港的每名受养人

所需文件 最多可上载的档案数量
  • *受养人的近照
1
  • *受养人的有效旅行证件,须载有个人资料、签发日期、届满日期及/或所持的任何可返回原居地签证的详情(如适用)。受养人如正在香港特区逗留,则须上载其旅行证件中载有最近进入香港特区的入境印章/入境标签/延期逗留标签/「电子签证」的内页(如适用)。
5
  • *受养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文件,例如:结婚证书、出生证书、家庭照片、家庭书信(连信封)、户口簿和独生子女优待证(如适用)
5
  • 其他证明文件,例如:
    • 澳门身份证[只适用于澳门特区居民]
    • 台湾户籍和台湾身份证[只适用于台湾居民]
    • 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明,须显示申请人永久性居民身份的认可官方文件(例如:相关外国国家的出入境机关/领事馆签发的官方信件)。[只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持有人并拥有外国永久性居民身份]
    • *受养人(受养的子女除外)于过去12个月经常居住的国家/地区之有关部门(即警务机关或公安局)签发的「无犯罪纪录证明」。如文件的签发日期已超过申请日期前六个月将不获接纳。
5

请注意,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及受养人(如适用)须填写网上申请表,并签署确认在该网上申请表上填写的资料均属正确、完备和真实。如受养人为16岁以下人士(儿童受养人),网上申请表须由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签署。

 

档案格式

在上载所需文件前,你必须将文件扫描并储存为以下档案格式:
档案类别:JPEG,PDF,GIF,PNG或TIF (RAW,LZW,JPEG,CCITT-G4)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 5Mbytes 或以下
色深:灰阶(不载有照片的文件)
   彩色(载有照片的文件)

如何使用此服务

当你准备好补充文件后,便可透过以下连结使用这项网上服务。

网上申请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

你必须提供正确的资料,错误的资料可能会导致你的申请无效。

集体递交申请

你和你的随行受养人可在网上一并递交申请。在同一次申请中,最多可接受九名申请人集体递交申请。你可按照系统指示为每名申请人输入个人资料及上载所需文件。如你未能取得网上申请确认书,须重新递交申请。

递交补充文件

如果你已递交根据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来港的申请,并收到入境事务处的通知信,要求你提供补充文件,你可使用这项网上递交服务。要取得有关网上递交补充文件的进一步资讯,请按以下连结。

网上递交补充文件

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技术支援,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于办公时间(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5时15分,星期六上午9时至中午12时,公众假期除外)致电(852) 2824 6111,亦可传真至(852) 2877 7711或电邮至 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这项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网上递交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申请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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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 此表格并非用作处理查询或投诉,如需协助,请致电(852)183 5500或电邮enquiry@1835500.gov.hk 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联络24小时服务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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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检日期: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