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改或補充已提交的報稅表須以書面向稅務局局長提出,請參考報稅表格式提交資料詳情,或使用稅務局為納稅人而設的一系列表格,提出修訂。請參考下列情況及適用表格:
| 須修訂項目 | 如何作出修訂 | |
| 漏報/少報收入 | 提交收入詳情 (i)薪俸收入詳情,包括:
(ii)全權物業租金收入詳情: 請參考報稅表第3部「物業稅」的格式提交資料 (iii)獨資業務詳情: 請參考報稅表第5部「利得稅」的格式提交資料 | |
| 有薪俸收入的人士,沒有在報稅表上選擇「合併評稅」 | 不用更正,如「合併評稅」對納稅人有利而納稅人沒有作出選擇,稅務局會根據現行程序,發出通知書BIR50E表格,邀請納稅人夫婦二人以書面選擇 | |
| 賺取租金收入的業主或經營業務賺取利潤的人士,沒有在報稅表上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 如符合申請資格,可索取IR76C表格 ( http://www.ird.gov.hk/chi/pdf/ir76c.pdf ) | |
| 忘記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或「為獲取物業出租收入而支付的利息」 | 填寫IR6072表格 ( http://www.ird.gov.hk/chi/pdf/ir6072c.pdf ) | |
| 忘記申請供養父母及祖父母免稅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 填寫IR6071表格 ( http://www.ird.gov.hk/chi/pdf/ir6071.pdf ) | |
| 忘記申請子女免稅額及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 | 填寫IR6044表格 ( http://www.ird.gov.hk/chi/pdf/ir6044c.pdf ) | |
| 忘記更改通訊地址 | 填寫IR1249表格 ( http://www.ird.gov.hk/chi/pdf/ir1249.pdf ) |
在收到有關年度的評稅通知書後,請檢查你所要求的修訂有沒有得到本局的適當處理。如果沒有,你應在評稅通知書發出日期後的一個月內以書面提出反對。
附註:
有關表格可透過「表格傳真服務」(電話2598 6001)索取傳真本,或可透過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公用表格及小冊子 ( http://www.ird.gov.hk/chi/paf/index.htm )」一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