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你符合指定條件,便可享有基本免稅額或申請其他免稅額。本文介紹有關各類免稅額的資料,以及這些免稅額如何減少你的稅款。
基本免稅額
你無須提出申索亦可享有基本免稅額。惟你在有關年度已婚並已獲給予已婚人士免稅額則除外。
已婚人士免稅額
如你符合下列條件,便可申索已婚人士免稅額:
- 已婚而非與你配偶分開居住;或與你配偶分開居住,但供養或經濟上支持他/她;及
- 你配偶沒有任何應課薪俸稅入息;或你及你配偶已選擇合併評稅;或你及你配偶已選擇個人入息課稅。
就《稅務條例》而言,「婚姻」一詞指由男性與女性建立的異性婚姻關係。在《稅務條例》第2條,「配偶」一詞的定義是指「丈夫或妻子」;而「丈夫」是指已婚男性,「妻子」則指已婚婦女。
子女免稅額
如你供養的未婚子女在有關課稅年度內符合下列條件,則你便可申索子女免稅額:
- 未滿18歲;或
- 年滿18歲但未滿25歲,並在大學、學校或其他類似的教育機構接受全日制教育;或
- 年滿18歲,但因身體或精神問題無能力工作。
「子女」一詞是指:
- 你的親生子女、領養子女或繼子女;或
- 你配偶或前配偶的親生子女、領養子女或繼子女。
除非夫婦分開居住,否則全部子女免稅額只可由丈夫或妻子其中一人申索,夫婦須自行決定由誰人提出所有申索。一般來說,如果提名是根據下述的指引作出,可將應繳稅款減至最低:
情況 | 誰應申索子女免稅額 |
|---|---|
| (1) 夫婦中只有一人賺取應課薪俸稅的入息。 | 賺取入息的一方。 |
| (2) 夫婦二人均有賺取應課薪俸稅的入息,其中一人賺取較高入息。 | 賺取較高入息的一方。 |
| (3)夫婦二人均有賺取應課薪俸稅的入息,其中一人按標準稅率評稅。 | 其入息不是以標準稅率評稅的一方。 |
如除你以外有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稅年度有資格就同一子女申索子女免稅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如不能達成協議則無人能獲得該免稅額。
自2007/08年度起,在子女出生的課稅年度可獲一次性額外免稅額。
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
如你或你配偶供養的未婚兄弟姊妹在有關課稅年度內符合下列條件,則你便可申索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
- 未滿18歲;或
- 年滿18歲但未滿25歲,並在大學、學校或其他類似的教育機構接受全日制教育;或
- 年滿18歲,但因身體或精神問題無能力工作。
「兄弟姊妹」是指:
- 你/你配偶的親生兄弟姊妹;或
- 你/你配偶的父母的領養子女;或
- 你/你配偶的繼父與前妻/繼母與前夫所生的子女;或
- 已故配偶的兄弟姊妹。
如你或你配偶在有關課稅年度內獨力或主力撫養兄弟姊妹,則該兄弟姊妹方被視為由你或你配偶供養。如除你以外有其他人士在同一課稅年度均有資格就同一兄弟姊妹申索該免稅額,你們必須互相議定由誰人提出申索。如不能達成協議,則無人能獲得該免稅額。
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
如你/你配偶(非與你分開居住)在本年度內供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你可就每名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獲享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要符合申請免稅額資格,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於本年度必須:
- 通常在香港居住。「通常在香港居住」一詞指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須在香港擁有通常及慣常住址;
- 年齡已滿55歲,或有資格按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申索津貼;及
- 至少連續6 個月與你同住而無須付出十足費用;或你/你配偶每年付出不少於$12,000的金錢用以供養該名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如果受供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年度內全年連續與你同住而並無付出十足費用,你亦可享有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額外免稅額。
- 免稅額、扣除及稅率表 (pdf檔案)http://www.ird.gov.hk/chi/pdf/pam61c.pdf
「父母」是指:
- 你或你配偶的親生父母/養父母/繼父母;或
- 已故配偶的父母。
「祖父母或外袓父母」是指:
- 你或你配偶的親生祖父母或親生外祖父母/養祖父母或養外祖父母/繼祖父母或繼外祖父母;或
- 已故配偶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任何一名受養人只可由一名人士申索免稅額。倘多於一名人士有資格就同一位受養人申索免稅額,他們須議定由那一位提出申索。
如你就你或你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獲扣除長者住宿照顧開支,則你不得在同一課稅年度就同一名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獲給予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
- 更多關於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的資料http://www.gov.hk/tc/residents/taxes/salaries/allowances/deductions/elderly.htm
單親免稅額
如你負責照顧和監護子女的起居生活,並符合以下條件,你可申索單親免稅額:
- 你在申索單親免稅額的課稅年度內不屬已婚人士。如你在某課稅年度內結婚、辦妥離婚、喪偶、或與配偶分開居住,你不能在該課稅年度申索單親免稅額,最快也要待下一課稅年度才可得到該免稅額。
- 你必須在申索的年度因供養該名子女而得到子女免稅額。
子女免稅額是父母因出錢支付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而給予的免稅額,而單親免稅額則是因父母照顧和監護子女的起居生活而給予的免稅額。
如果父母均以他/她在該課稅年度曾獨力或主力撫養同一子女而申索單親免稅額,則該課稅年度的單親免稅額可能要按父母各自獨力或主力撫養該名子女的起居生活的期間來分攤。如有紛爭,稅務局局長有權依法例決定分配的基準。
法例訂明父母不能因曾支付子女生活和教育費用而申索單親免稅額。父母亦不會因照顧和監護第二名或其他子女的起居生活而得到更多的單親免稅額。
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如你在任何課稅年度內供養一名有資格根據「香港政府傷殘津貼計劃」領取津貼的家屬,你便可申索傷殘受養人免稅額。
- 更多關於香港政府傷殘津貼計劃的資料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pubsvc/page_socsecu/sub_ssallowance/
受養人是指:
- 你的配偶或子女;或
- 你或你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姊妹。
此項免稅額是在你就該傷殘人士可享有的已婚人士免稅額、子女免稅額、供養父母及供養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免稅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或供養兄弟姊妹免稅額等之外,可另行享有的免稅額。
更多資料
以下連結載有關於免稅額的常見問題以及相關答案:
- 關於免稅額的常見問題http://www.ird.gov.hk/chi/faq/all.htm
修訂日期:2012 年 5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