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本港居民 > 稅務及應課稅品 > 「稅務易」 > 「稅務易」提供的服務 > 提交聯名物業的物業稅報稅表(B.I.R.表格第57號)
「稅務易」帳戶持有人可透過互聯網,就其與另一人士共同擁有的物業提交2007/08課稅年度物業稅報稅表(即本年度報稅表)。
以上由稅務局局長所指明的準則已刊登於政府憲報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