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業或分行登記

此服務可供下列人士使用:

  • 東主就其獨資業務及其分行申請商業登記;
  • 任何合夥人就有關合夥業務及其分行申請商業登記;
  • 公司秘書、經理或任何董事就有關法人團體業務的分行申請商業登記;
  • 任何主要高級人員就有關其他團體業務的分行申請商業登記。

申請人須以下述方式核實其身分:

  • 東主/合夥業務的任何合夥人可以認可核證機關發出的個人/機構電子證書核實其身分;
  • 法人團體之董事/公司秘書/經理或其他團體的主要高級人員可以認可核證機關發出的機構電子證書核實其身分。

申請人須於網上付款(使用繳費靈、Visa或萬事達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