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商業或分行登記

此服務可供下列人士使用:

  • 東主就其獨資業務及其分行申請商業登記;
  • 任何合夥人就有關合夥業務及其分行申請商業登記;
  • 公司秘書、經理或任何董事就有關法人團體業務的分行申請商業登記;
  • 任何主要高級人員就有關其他團體業務的分行申請商業登記。

申請人須以下述方式核實其身分:

  • 東主/合夥業務的任何合夥人可使用認可核證機關發出的個人/機構電子證書(未成年的個人數碼證書除外)、「税務易」帳戶、已與「税務易」帳戶連結的「我的政府一站通」帳戶或「智方便+」;或
  • 法人團體的董事/公司秘書/經理或其他團體的主要高級人員可使用認可核證機關發出的機構電子證書。

申請人須於網上使用JCB、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轉數快或繳費靈付款(轉數快和繳費靈不支援流動裝置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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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