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可在「稅務狀況」部分的「報稅表」網頁內按「索取文本報稅表」鍵。報稅表將會在隨後3個工作天內寄給你。
你只可檢視你於過往2年內透過互聯網提交的報稅表。
有關報稅表透過互聯網提交的紀錄會即時更新。經其他途徑提交的報稅表紀錄需較長時間更新。
你的「稅務易」帳戶會詳列過往2年內稅務局向你發出的評稅,你可在「稅務狀況」部分檢視有關評稅通知書副本。至於2年前發出的評稅,你可以電郵聯絡「稅務易」支援中心索取有關通知書的副本。
「稅務狀況」部分會顯示與薪俸稅、全權擁有物業的物業稅、獨資業務的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有關的稅單(如果適用的話)。所顯示的稅單並不包括1993/94課稅年度以前的稅單、破產個案中債權證明表所涵蓋的稅單及應付法院費用、判定債項的利息等非課稅性質款項的帳單。
一般而言,稅務局需2個工作天才收到稅款及更新本局的紀錄。
你只可索取與薪俸稅、全權擁有物業的物業稅、獨資業務的利得稅及個人入息課稅有關的繳稅證明書。再者,有關的稅單須屬1993/94或以後課稅年度,並於過往7年內繳款。
如果有關稅單是於過往7年內繳款,你可填妥及交回I.R.表格第1273號索取該等繳稅證明書。
下載申請繳稅證明書I.R.表格第1273號 ( http://www.ird.gov.hk/chi/paf/for.htm#pm )
一般情況下,稅務局會於7個工作天內郵寄繳稅證明書給你。從2009年1月開始,繳稅證明書將會以電子方式傳送到你「稅務易」帳戶的信息匣內。同時,按你的選擇,稅務局會發送電郵到你的電郵地址,通知你閱讀有關電子通知書。
你可在「稅務狀況」部分的「繳稅」網頁內,按「索取繳稅證明書」鍵,然後跟隨網頁上指示的程序索取。
要確保列印完整,你需調校Adobe Reader的列印選項,在「頁面處理」對話匣揀選「縮小以符合可列印區域」。這選項一經剔選,會成為 Reader的預設值。
你可填妥I.R.表格第1306號申請開立儲稅券帳戶。在處理開戶申請後,稅務局會通知你有關的「儲稅券帳戶號碼」。儲稅券帳戶不可聯名開立。
下載申請電子儲稅券開戶I.R.表格第1306號 ( http://www.ird.gov.hk/chi/paf/for.htm#pm )
你可透過「稅務易」帳戶、「繳費靈」、互聯網、銀行自動櫃員機、郵遞或親臨方式購買。你也可每月經銀行自動轉帳購買。儲稅券的面額最少為300元及為50元的倍數。
如果你將帳戶內的儲稅券贖回交稅,稅務局將會以先購先贖方式處理。假若你想將儲稅券贖回現金,你可隨意選擇贖回儲稅券的次序。
對於透過「電子儲稅券」計劃購買的儲稅券,稅務局會以先購先贖方式自動將你帳戶內的儲稅券贖回交稅。在你個人的稅款到期前約2個星期,稅務局會向你發出贖回儲稅券的建議書,詳列擬作贖券的資料及你的應付稅款餘額。
不可。你的儲稅券只有在用作繳付你的稅項時,才可獲支付利息。
一般而言,稅務局需2個工作天才收到有關款額及更新儲稅券帳戶內的紀錄。
於7月至12月期間,稅務局一般需9個工作天退還贖回儲稅券的現金。於1月至6月期間的處理時間則為12個工作天。
你可填妥贖回儲稅券表格(I.R.表格1333號),然後交回稅務局。這類情況贖回的本金將不可獲發利息。
下載電子儲稅券贖回表格I.R.表格1333號 ( http://www.ird.gov.hk/chi/paf/for.htm#pm )
就反對評稅的個案,稅務局局長或會要求納稅人購買指定金額的儲稅券,作為批准緩繳爭議中的稅款的條件。因應反對或上訴的最終裁決,所購買的面額會用於繳交爭議中的稅款或退還給納稅人。這類儲稅券的利息是以單息計算,而只須就退還給納稅人的本金支付。
你可電郵至taxpay@ird.gov.hk ( mailto:taxpay@ird.gov.hk )聯絡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