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人必須親自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申請。
申請表格分為兩種,你可按以下連結下載:
申請人必須提交近照一張,照片須符合以下規定:
相片將不會貼在回港證上,只會以數碼影像技術印在回港證個人資料頁上,而數碼影像的質素,則視乎所提交的相片質素而定。
各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設有自助拍照站,可供市民使用。
以下連結載有所需證明文件的詳情:
申請人必須親自遞交申請,而16歲以下兒童則必須在父、母或合法監護人陪同下親自遞交申請。
申請人可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申請(旅行證件及國籍(申請)組除外)。
為減省輪候的時間,請透過互聯網 ( www.gov.hk/tdbooking ( http://www.gov.hk/tdbooking ) ) 或致電2598 0888辦理預約申請手續。未有進行預約的人士,辦事處的職員會根據即場的配額制度為其提供服務,以先到先得的形式,直至滿額為止。
申請費用將於遞交申請時收取。申請人可以易辦事、現金或劃線支票(支票抬頭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繳費。期票恕不接納。
兩類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費用分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