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是簽發給香港居民,作往返內地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之用。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共分為兩類:
(一) 有效期六個月,限用一次的單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及
(二) 有效期五年,多次通用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
本文將介紹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申請資格、申請程序及所需證明文件,並載有有關的常見問題和答案。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申請資格
如果你是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已獲准在香港不受條件限制居留,便可能有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以下連結載有申請資格的詳情:
- 更多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申請資格的資料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permit/eligibility.htm
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申請程序
申請人必須親自前往任何一間入境事務處分區辦事處遞交申請。如申請人能在申請時提供全部所需證明文件,一般可於即日辦妥手續,並獲發證件。
你可在以下網頁找到有關申請程序的詳情:
-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permit/applypermit.htm
所需證明文件
在遞交申請時,申請人應攜同所需證明文件的正本。以下連結載有所需證明文件的詳情:
- 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所需的證明文件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permit/supportdocument.htm
未能提交足夠證明文件的申請將不予受理,並會退回申請人。如有需要,申請人可能須提供額外文件或資料。
常見問題
你可按以下連結找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常見問題和答案。
- 有關香港特別行政區回港證的常見問題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permit/faqpermit.htm
覆檢日期:2010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