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遞交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申請前,請細閱以下定義,以確定你是否中國公民,以及是否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此外,如果你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但並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你在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前,必須先申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如果你是香港居民,並且符合以下條件,即被視為中國公民:
(一) 具有中國血統,並於香港或中國其他地區出生;或
(二)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訂明的中國國籍條件。
但假如你已申報變更國籍,而不再是中國公民,則不符合資格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
任何人如屬以下任何一項,即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一)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
(二)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通常居於香港連續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
(三) 中國公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國籍子女,而在該子女出生時,該中國公民是符合上述(一)或(二)項規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