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在中國境外的香港居民提供的協助

本文將介紹有關為身處中國境外的香港居民提供的領事保護和服務的重要資料,讓你瞭解領事保護範圍、所提供的特定服務及可提供的協助、遭遇突發事情時的處理方法、聯絡中國駐外使、領館的方法、注意事項,以及索取進一步資料的途徑。

領事保護

領事保護,是指派遣國的外交、領事機關或領事官員,在國際法允許的範圍內,在接受國保護派遣國的國家利益、本國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當中國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在駐在國受到不合法的侵害時,中國駐外使、領館依據公認的國際法原則、有關國際公約、雙邊條約或協定以及中國和駐在國的有關法律,反映有關要求,敦促駐在國當局依法公正、友好、妥善地處理。


領事保護還包括中國駐外使、領館向中國公民或法人提供幫助或協助的行為,如提供國際旅行安全方面的信息、協助聘請律師和翻譯員、探視被羈押人員、協助撤離危險地區等。

領事官員可以提供的協助

如你是香港居民並擁有中國公民身分,在境外遇上困難而需要協助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的使、領館可以:

  • 在你遭遇意外時協助你將事故或損傷情況通知親屬。
  • 為遺失旅行證件或無證件的中國公民簽發旅行證件或回國證明。
  • 如你符合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簽證身份書的資格,接受你的申請並安排你領取獲簽發的旅行證件。
  • 在你被拘留、逮捕或服刑時,根據你的要求對你進行探視。
  • 為你推薦律師、翻譯員和醫生,以幫助你進行訴訟或尋求醫療救助。
  • 在你遇到經濟困難時協助你與親屬聯繫,以便及時解決所需費用。
  • 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為你撤離危險地區提供諮詢和必要的協助。
  • 協助你尋找懷疑遇險或被拘留的親友。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國際條約為你辦理有關文件的公證、認證;在與所在國的法律規章不相牴觸的情況下辦理中國公民間的婚姻登記手續。

領事官員不可以提供的協助

中國駐外的使、領館不可以:

  • 干預所在國的司法或行政行為。
  • 參與仲裁或解決你與他人的經濟、勞資和其他民事糾紛。
  • 幫助你在治療、拘留或監禁期間獲得比當地人更佳的待遇。
  • 為你支付酒店、律師、翻譯、醫療及旅行(機/船/車票)費用或任何其他費用。
  • 為你申辦簽證。
  • 替你提出法律訴訟。

突發事情

當你身處外地時,可能會遇到一些突發事情。以下將介紹一些常見的情況以及處理方法。

遵守法律

在中國境外的中國公民應當遵守接受國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嚴格按照簽證或居留許可上允許的時間在有關國家停留。

財物被竊

如遇有任何財物被竊,你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告,索取一份警察報告副本,也可向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聯繫,讓家人通過使、領館匯款,或通過外交部轉交予你。

被羈押或監禁

你一旦在其他國家觸犯法律,應承擔法律後果。若你被控觸犯法律而被拘留或逮捕,你有權要求有關當局面見中國使、領館領事官員。

喪生

如你的親友或同行者在境外死亡,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可應你的請求對當地發出的死亡證明書辦理認證,使、領館也可為你提供辦理遺體事務的公司名單。

聯絡駐外使、領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備有詳盡的中國駐外使、領館名單。你可透過以下連結瀏覽有關這些使、領館的資料:

注意事項

當你尋求領事保護和服務時,請注意以下事項:

  • 領事官員對中國公民提供領事保護和服務時,不能超越其執行領事職務的權限。
  • 根據有關規定,部分領事服務須收取相關費用,如辦理各證件的費用等。
  • 如果你身處海外而希望得到領事保護和服務,你可向當地政府人員或警方查詢有關中國駐當地的外交代表機關或領事機關的地址和電話。你也可以致電香港入境事務處的求助熱線電話(電話號碼:+852 1868)查詢。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負責對領事保護和服務提供解釋。

進一步資料

以下連結載有更多有關領事保護和服務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