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補領香港身份證

凡年滿 11 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均須登記領取身份證。這裏將為你介紹如何申請身份證、如何補領身份證,以及在哪些情況下,居住海外的人士需要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哪些人應該申請?

根據《人事登記條例》,除獲豁免或無須登記的人士外,凡年滿 11 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獲准在香港逗留超過 180 天的人士),均須登記領取身份證。如你屬於下列其中一類人士,則無須申領身份證:

  • 獲准在香港逗留不超過 180 日的真正過境旅客。
  • 獲人事登記處處長豁免登記身份證的年老、失明或體弱人士。有關豁免登記的資料可在以下網頁找到
  • 領事、領事館職員、歐共體辦事處主任及歐共體辦事處人員的不足 11 歲的子女。
  • 年齡未滿 11 歲的兒童(除非該兒童是因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而需要同時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永久居民)。

 

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

在你辦理登記申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之前,你需證明你是符合根據《人事登記條例》辦理該項登記的資格。以下連結網頁提供更多有關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的資料:

18 歲以下人士申請身份證

如果你年齡不足18歲,你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登記領取身份證的相關資料:

18歲或以上人士申請身份證

如果你年齡為 18 歲或以上,你可在以下連結網頁找到登記領取身份證的詳情:

申請補領

身份證已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

如果你的身份證已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你必須在 14 天內向人事登記辦事處補領新證。有關資料可在以下連結找到:

更改香港身份證登記事項

若你需要更改身份證登記事項,你應填妥有關表格(可於下方連結下載)並郵寄到以下地址:

香港灣仔
告士打道七號
入境事務大樓 12樓
人事登記總務及統計小組

此外,你亦可透過電子郵件地址:eto_rop@immd.gov.hk ( mailto:eto_rop@immd.gov.hk )提交申請書。

在提交申請時,你必須夾附證明文件副本。如申請獲得批准,你會獲安排到人事登記辦事處更換身份證。

海外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如果你是居住在海外的香港居民,你無須申領身份證。倘若你從未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但擬在海外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你在申請護照時須同時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以下連結網頁提供更多有關在海外申請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