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年滿11歲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均須登記領取身份證。這裏將為你介紹年齡在18歲以下人士申請身份證的資料,包括在何時及何處申請、如何申請及領取身份證,以及在哪裏可以找到更多資料。
如果你是將年滿11歲的香港居民,你必須在11歲生日後的30天內登記領取身份證。
如果你是年滿11歲或以上的新抵港人士,並獲准在香港逗留超過180天,你須在抵港後的30天內登記領取身份證。
如果你的年齡不足11歲,除非你是永久居民並須在首次申領特區護照的同時申領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否則你無須登記領取身份證。
如果你在海外因申領特區護照而獲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你應在返港後的30天內申請新的身份證。[年齡不足11歲人士除外]
各年齡組別的申請表格可在以下連結找到:
人事登記辦事處設有派籌制度,以配合申請身份證的需求。為節省時間及方便你的申請,你可在前往人事登記辦事處申請身份證前,先以網上預約系統預約申請時間。
以下連結頁提供更多相關資料。
此外,你亦可使用電話預約服務熱線2598 0888預約申請時間,或親身到人事登記辦事處提出申請,惟需視乎當日有否剩餘配額。
你必須由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陪同辦理申請手續。陪同你辦理申請手續的父親或母親,須出示其有效旅行證件、護照或香港身份證。如由合法監護人陪同申請,該監護人須出示其有效旅行證件、護照或香港身份證及可證明其監護權的文件。
如果你是在香港出生,你須出示以下文件正本:
如果你並非在香港出生,你須出示以下文件正本:
如果你是11歲以下因身份證已遺失、毀滅、損壞或污損而申請補領新證,你須出示以下證明文件:
登記身份證費用全免。然而,如身份證因遺失、毀滅、損壞、污損或其內容需要改動而申請補領身份證,則須繳付費用。以下連結頁提供有關詳情。
當你抵達人事登記辦事處,你及你的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應到接待處領取籌號及申請表格。如你已預約了辦證時間,請告知接待處職員有關預約時段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或出示預約確認通知書。在等候登記員接見期間,請小心閱讀及填妥申請表格。
當大堂的等離子顯示屏顯示你的籌號時,你需前往指定的登記室,並把申請表格、證明文件及身份證(如有的話)交給登記員。登記員會檢核你領取身份證的資格,並替你掃描左、右手拇指指紋(不適用於11歲以下的申請人)及拍攝照片(不適用於身高不超過90厘米的申請人)。然後你會被邀請到等候間等候,待批核主任接見。
當等離子顯示屏再次顯示你的籌號時,你需前往指定的會面室,並把申請表格、證明文件及身份證(如有的話)交給批核主任。批核主任會覆核你領取身份證的資格,再次掃描你的左、右手拇指指紋(不適用於11歲以下的申請人),並收回你的舊身份證(如有的話)及發出一張「申請身份證收據」給你。
如果你是補領身份證,你須在繳費處繳交費用後,才可獲發「申請身份證收據」。
處理申請身份證的時間一般約需10個工作天(星期六及公眾假期除外)。爲你申領身份證的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應在「申請身份證收據」上指定的領證期限內親身或授權代表前往領證。
爲你申領身份證的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應親身前來領取你的身份證,屆時必須交還你的「申請身份證收據」。如果你亦親身前來,本處職員會要求你把左、右手拇指放在掃描器上,以確定身份證內的晶片操作正常,及晶片內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如你的年齡在11歲以下,這項確認程序並不適用於你。
如果為你申請身份證的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欲授權他人代領你的身份證,可在辦理登記手續時通知登記主任及填妥授權表格(ID678),或提交書面授權書。獲授權的代表必須年滿18歲,並在領證時出示以下文件:
如果你並非親身領取身份證,你應在父親、母親或合法監護人為你領取到身份證後,使用入境事務處自助服務站的智能身份證閱讀機,確定儲存在晶片內的個人資料正確無誤。這項確認程序必須由你本人親身按熒光幕的指示進行。然而,獲簽發11歲以下兒童身份證的持證人,則無須進行這項確認程序。
以下連結提供入境事務處自助服務站的地點:
有關申請身份證的更多資料,可在以下連結頁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