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翻查香港結婚紀錄/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如你曾在香港登記婚姻,你可申請翻查相關紀錄及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如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申請並非在舉行婚禮當日遞交,你須繳交翻查費用。

如何及何處申請

你可親身、以郵遞方式或透過互聯網遞交翻查香港結婚紀錄/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申請書。

親身遞交

你可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婚姻登記處,親身遞交已填妥的申請書。

以郵遞方式申請

若以郵遞方式申請,請將已填妥的申請書郵寄至以下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網上申請

你可登入以下網頁,進行網上申請:

證明文件

如選擇親身遞交申請,你須要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如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你須要在領取核證副本時出示有關文件。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

於櫃枱辦理親身遞交的申請一般需時約10分鐘。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所需時間為10至20分鐘。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簽發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則需時九個工作天(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領取翻查結果/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親身遞交申請

如親身遞交申請,你須前往你遞交申請的登記處領取翻查結果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以郵遞方式申請

如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翻查結果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將會郵寄給你。

網上申請

如你於網上遞交申請,便須前往你所選擇的登記處領取翻查結果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屆時,你須出示網上申請確認書列印本。

申請費用

  •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港幣140元
  • 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每份港幣280元
    (如從香港以外地方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則須另外繳交港幣70元;如你要求以空郵寄發核證副本,須再另加一般空郵郵費。)

繳費方法

親身遞交

  •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的訂明費用須在遞交申請時繳付。至於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費用,則會於領取文件時才收取。
  • 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期票恕不接受。

以郵遞方式申請

  •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的訂明費用須連同申請書一併遞交。
  • 若翻查出有關婚姻登記紀錄,你將獲通知繳付核證副本的訂明費用及空郵郵費(如適用)。在你繳付相關費用後,核證副本將會以郵遞方式寄發給你。
  • 本地申請人可以港幣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付款;海外申請人則可以港幣銀行匯票付款,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切勿隨申請書寄附現金。期票恕不接受。

網上申請

  •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的訂明費用須於網上透過VISA卡、萬事達卡或繳費靈繳交。
  • 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費用則會於領取文件時才收取。屆時,繳費可用現金、易辦事、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支付。期票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