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你曾在香港登記婚姻,你可申請翻查相關紀錄及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如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申請並非在舉行婚禮當日遞交,你須繳交翻查費用。
你可親身、以郵遞方式或透過互聯網遞交翻查香港結婚紀錄/領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的申請書。
你可前往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或婚姻登記處,親身遞交已填妥的申請書。
若以郵遞方式申請,請將已填妥的申請書郵寄至以下地址: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道政府合署低座3樓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你可登入以下網頁,進行網上申請:
如選擇親身遞交申請,你須要出示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如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你須要在領取核證副本時出示有關文件。
於櫃枱辦理親身遞交的申請一般需時約10分鐘。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所需時間為10至20分鐘。
翻查香港結婚紀錄及簽發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則需時九個工作天(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
如親身遞交申請,你須前往你遞交申請的登記處領取翻查結果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
如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翻查結果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將會郵寄給你。
如你於網上遞交申請,便須前往你所選擇的登記處領取翻查結果及/或結婚證書核證副本。屆時,你須出示網上申請確認書列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