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紹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俗稱「寡佬證」)的程序,包括如何及何處申請、處理申請時間、相關費用及如何領取該證明書。
如何及何處申請
要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你須填寫一份申請書及繳交翻查結婚紀錄的訂明費用。
如翻查結果顯示你在香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你將於繳交訂明費用後獲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但如翻查結果顯示你在香港已有結婚紀錄,你只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註明你在港登記結婚的日期。
你可親身或授權他人遞交申請,亦可以郵寄方式申請。
親身遞交申請
你可將填妥的申請書親身遞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並須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行證件的正本。你亦須於申請時繳交翻查婚姻登記紀錄的費用。
- 婚姻登記處地址及辦公時間http://www.gov.hk/tc/residents/immigration/bdmreg/marriage/address/
授權他人遞交申請
如你身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或身在香港但能提供證據證明你無法在香港親身遞交申請,你可書面授權他人將填妥的申請書遞交至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你的授權人須同時出示所需的證據、授權書、你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及載有你個人資料及簽名的旅行證件副本。你在申請書/授權書上的簽名須跟你旅行證件上的簽名相同。
如你的旅行證件並不是香港入境事務處所簽發,該旅行證件的副本須由一名公證人簽名認證。
你的授權人須於遞交申請時繳交翻查婚姻登記紀錄的費用。
以郵遞方式申請
如你想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你可將填妥的申請書、香港身份證副本、載有個人資料及簽名的旅行證件副本,連同費用寄交至:
香港金鐘道66號
金鐘政府合署低座3樓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
申請書上的簽名須跟你旅行證件上的簽名相同。假如你的旅行證件並不是香港入境事務處所簽發,該旅行證件的副本須由一位公證人簽名認證。
-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申請書(表格MR35)http://www.immd.gov.hk/tc/forms/forms/mr35.html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
若所需文件及費用在遞交申請時已收妥,一般需時九個工作天(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處理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申請,不包括郵遞的時間。
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親身遞交申請
遞交申請當日,你將獲發通知咭,列明領取翻查結果的日期。如翻查結果顯示你在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你將於繳交訂明費用後,獲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否則,你只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
你可親身領取或書面授權他人代領結婚紀錄函件/無結婚紀錄證明書。有關的授權書可於任何一間婚姻登記處索取,授權書上的簽名須與申請書上的簽名相同。
以郵遞方式申請
如你以郵遞方式申請,而翻查結果顯示你在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你將收到通知書,列明領取無結婚紀錄證明書須繳交的費用。於收到有關費用後,該證明書將會郵寄至你在申請書內列明的郵寄地址。
如翻查結果顯示你在港有婚姻登記紀錄,你將收到一封結婚紀錄函件。
費用
- 翻查婚姻登記紀錄:港幣140元
-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港幣680元
(如證明書需郵寄至香港以外地方,須繳付附加費港幣70元,如需以空郵遞送證明書,須另加一般空郵郵費。)
繳費方法
親身遞交申請
- 你在遞交申請時必須繳付翻查婚姻登記紀錄的訂明費用。
- 簽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費用須在你領取該證明書時繳交。
- 你可用現金、易辦事、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以港幣付款,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期票恕不接受。
以郵遞方式申請
- 你在遞交申請時須一併繳付翻查婚姻登記紀錄的訂明費用。
- 假如翻查結果顯示你在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你將收到通知書,列明簽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費用。
- 如該證明書需郵寄至本港以外的地方,你亦會獲通知須繳付的附加費用及掛號空郵郵費。
- 你可用本港銀行發出的劃線支票、銀行匯票或銀行本票以港幣付款,抬頭人請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切勿隨申請書寄附現金。
覆檢日期:2010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