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頁 > 本港居民 > 入境事務 > 出生、死亡及婚姻登記 > 死亡登記 > 辦理死亡登記 > 申請「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
在你就死於自然的死亡個案辦妥登記,或死因裁判官就非死於自然的死亡個案發出表格 11 後,如須把屍體移離香港埋葬,可向有關死亡登記處申請「將屍體移離香港許可證」。申請此許可證是免費的,你只須往有關死亡登記處領取並填妥申請表格 SF/BDR/3 以提供有關資料,例如死者的個人資料以及擬把死者遺體移離香港的時間及地點。在某些情況下,你可能要出示證據,證明已獲某香港境外地區批准把屍體移往該地,才可獲發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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