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差餉及地租繳納人的資料

當物業業權有變,或因其他原因須更改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的姓名及郵遞地址,你可於網上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這篇文章介紹此服務的詳情。

誰可使用此服務?

當物業業權有變,或因其他原因須更改繳納人的姓名及通訊地址,例如轉換租客或代理人,新或舊繳納人須儘快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由於登記差餉及地租繳納人可以是物業的業主、業主或住客的代理人、或物業的住客,因此,若物業業權有變動,差餉物業估價署也不會自動更改繳納人的個人資料。

使用服務的好處

只須幾個簡單的步驟,你便可遞交更改通知,繳納人就會按時收到往後季度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若果你擁有多個物業,或使用綜合繳付差餉及/或地租服務,更可透過此服務一次過更改所有物業繳納人的資料。有關更改將於遞交通知後一個工作天生效。

開始更新差餉物業估價署記錄或更改多個物業戶口資料

你可以輸入交易編號查詢以電子方式遞交更改繳納人資料指示的處理進度。

查詢以電子方式遞交更改繳納人資料指示的處理進度

若你只需更改單一物業的繳納人資料,並同時通知其他政府部門更改地址,你可以使用地址更改服務。

更多有關地址更改服務

如你的物業需要繳交由地政總署徵收的地稅,你需另行通知地政總署或使用以上介紹的地址更改服務。

更多有關向地政總署繳納地稅的詳情

如何使用?

此項服務的操作簡單而快捷。於網上遞交通知前,請準備好印於你的「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左上角15位帳目編號,作為登入服務的核對號碼。

進入服務後,輸入更改詳情,然後遞交及確認更改通知。通知會於遞交後一個工作天處理。新的繳納人將會於遞交通知後,以郵寄方式收到「更改繳納人資料確認通知書與徵收差餉及/或地租通知書」。

自動轉帳注意事項

若你使用自動轉帳付款,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的姓名(包括英文拼法)如有任何更改,先前所設立的直接付款授權指示即自動失效。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權指示辦妥前,差餉及/或地租須以其他方式繳交。

其他通知方法

除了使用網上服務,你可以填妥以下任何一種表格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

  • 表格RVD 1006「更改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資料通知書」
  • 徵收通知書背頁的更改資料回條
下載表格RVD 1006「更改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資料通知書」(pdf 檔案)

另外,你亦可以去信差餉物業估價署,在信上註明物業的帳目編號,以及新繳納人的姓名、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請把信件或表格用以下任何一種方式遞交:

  • 郵寄 : 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15樓差餉物業估價署;或
  • 傳真:(852) 2152 0113;或
  • 電郵 : billing@rvd.gov.hk

若只需更改通訊地址,請致電2152 0111申請。

查詢

如你於使用此服務時需要協助,請致電差餉物業估價署24小時查詢熱線2152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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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 此表格並非用作處理查詢或投訴,如需協助,請致電(852)183 5500或電郵enquiry@1835500.gov.hk 聯絡24小時服務的支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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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日期: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