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面前人人有權尋求公義。如你需要律師代表你在法院進行訴訟,卻因缺乏經濟能力而無法負擔,可向法律援助署(法援署)申請法律援助(法援),或向當值律師服務申請委派律師代表你在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及死因裁判法庭出庭辯護。
如你遇到問題需要諮詢法律意見,可使用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你亦可自行聘請律師,由他提供法律意見或代表你出庭。
本文載述如何尋求所需的法律諮詢及支援。
法律援助為合資格申請人提供律師,並在有需要時提供大律師,代表在法庭進行訴訟。此服務由法援署提供,任何在本港人士,不論是本地居民抑或是非本地居民,均可申請。
法援署提供的法律援助範圍,包括在以下法庭進行的法律程序:
如你的法援申請獲得批准,法援署署長會委派署內律師或私人執業律師代表你進行法律程序。如你的案件外判,法援署會定期監察案情及其進度。
法律援助計劃類別
法援署提供兩類法律援助計劃:
申請資格
要成功申請法律援助,你必須通過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
法律援助分擔費
假如你通過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並獲得法律援助,你或須按你所擁有的財務資源就訴訟費用及其他費用繳付分擔費。
如屬民事案件,你亦可能須動用在訴訟中收回或保留的金錢或財產繳付未能向對訟一方討回的訴訟費及其他費用。
欲知所需繳付的分擔費,請瀏覽以下網址:
如何計算法律援助訴訟的分擔費 ( http://www.lad.gov.hk/chinese/las/fac.htm )
如何申請
親自申請
不論你申請民事或刑事法律援助,均須帶備所有證明文件(如銀行存摺、糧單、租務單據、按揭還款表、薪俸稅評稅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的證明文件等),以供經濟審查及案情審查之用。你無須繳付申請費。
網上申請
如你年滿18歲,而申請涉及的訴訟並非緊急案件,可透過法律援助電子服務入門網站(入門網站),於網上提交預辦申請所需資料,以便日後正式提交民事和刑事法律援助的申請。
登入入門網站後,你須回答一些重要問題,便可下載「預辦申請所需資料表格」。填妥表格後,你需要使用數碼證書,才可於網上向法援署遞交表格。該數碼證書確保在網上提交的資料以保密方式傳送。法援署在收到資料後,會透過入門網站向你發出一個電子檔號以作確認。
如法援署認為你提交的資料足夠,便會通知你約見日期,以便正式辦理法律援助的申請。由於屆時法援署已有大部分所需的資料,處理申請的時間將會縮短。
登入法律援助電子服務入門網站
http://www.lad.gov.hk
審批申請時間
不論你申請民事或刑事法律援助,請盡量避免在審批時間內查詢申請的進度,因這樣會延誤你的申請的審批工作。如法援署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決定是否接納你的申請,也會把情況通知你。
當你獲提供法律援助
你應仔細閱讀提供法律援助文件內的各項條款,尤其是有關分擔費的部分。就民事訴訟而言,假如你接納所載的條款,便須在「提供法律援助及同意接受法律援助證書表格」上簽署並連同分擔費(如適用的話)於14日內交回法援署。
如你接受法律援助,法援署會向你發出一份法律援助證書,證實你已獲批法律援助。
就刑事訴訟而言,假如你符合免費獲得法律援助的資格,法援署將直接發給你一份法律援助證書,你無須填寫確認接受法律援助的表格。
當你的法援申請被拒
不論申請民事或刑事法律援助,假如你的申請涉及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而被拒,你可向由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一名香港大律師公會代表及一名香港律師會代表組成的覆核委員會提出上訴。覆核委員會的決定為最終的決定。
假如你的申請因無法通過經濟審查而遭拒絕,但其後你的經濟狀況有變,導致所擁有的財務資源減少至申請限額以下,你可重新提出申請。可是,假如你故意在提出申請前減少任何資產或收入以減低財務資源,又或沒有盡力發揮你的賺錢能力,以便符合申請法律援助的財務資格,法律援助署署長可拒絕向你批出法律援助。
由當值律師服務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計劃,為實際面對法律問題的市民提供免費的初步法律意見及指導。
此計劃共有九個設於民政事務處的法律諮詢中心,包括中西區民政事務處、東區民政事務處、離島民政事務處、觀塘民政事務處、沙田民政事務處、荃灣民政事務處、灣仔民政事務處、黃大仙民政事務處及油尖旺民政事務處。除灣仔中心每周開放兩晚外,其他中心每周開放一晚,義務律師會由下午6時30分至8時30分會見市民。你可瀏覽以下網頁得知各區的法律諮詢中心的地址及電話:
當值律師服務法律諮詢中心 ( http://www.dutylawyer.org.hk/ch/free/legal.asp )
申請辦法
如欲使用此計劃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前往任何一間轉介機構預約時間,在所選擇的諮詢中心會見義務律師。有關轉介機構的資料,請瀏覽以下網址:
免費法律諮詢計劃轉介機構 ( http://www.dutylawyer.org.hk/ch/free/referral.htm )
你一般可在預約後兩周內獲安排與義務律師會面。請謹記,此計劃只就你現有情況提供初步法律意見,不會提供跟進服務或代表你出庭。此計劃不適用於已獲批法律援助或已聘請私人執業律師的人士。
你亦可向以下專業團體尋求法律諮詢及支援:
「香港政府一站通」歡迎你的建議 如你對這篇文章內容有任何建議或意見,歡迎電郵至enquiry@1835500.gov.hk。你的建議將有助「香港政府一站通」為你提供更完善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