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懲教署除了為被羈押在懲教院所的在囚人士提供合適及健康的羈管環境,亦為他們提供全面的更生服務,以助他們改過自新,重新融入社會。
以下是懲教署提供的更生服務及其服務對象。
判前評估服務
被羈押的已定罪人士在未判刑前,法庭或將他轉介至懲教署作判前評估。署方將會見他們,評估其適合接受哪種更生計劃,然後向法庭建議最適合他們的更生計劃。
服務對象包括以下懲教院所的在囚人士:
青少年罪犯評估
14至24歲的年輕男罪犯及14至20歲的年輕女罪犯,可由法庭轉介至由懲教署及社會福利署專業人員組成的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專責會見青少年罪犯,然後將就每宗個案建議最合適的更生計劃。
福利及輔導服務
在囚人士進入懲教院所後,隨即接受懲教署的福利及輔導服務。
福利及輔導服務包括以下範疇:
心理服務
心理服務的目的是促進在囚人士的心理健康及改變他們的犯罪行為。
此服務由一班臨床心理學家及曾接受心理輔導訓練的懲教署職員提供,計劃項目包括:
教育
不足21歲的年輕罪犯須接受強制正規日間課程,包括一般學科、商科及電腦應用。在囚人士亦可參與公開考試,如英國城市專業學會考試、英國倫敦工商會考試、香港中學會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及香港財務會計協會考試。
此外,成年罪犯亦可自行修讀各種自學或遙距課程,包括由教育機構及學院主辦的大專課程。
職業訓練
不足21歲的年輕罪犯須接受半日制工商技能訓練,以協助他們考取職業資格,訓練課程包括:
成年在囚人士亦可透過參加建造業議會訓練學院及職業訓練局的工藝測試,考取職業資格。懲教署亦提供釋前職業訓練,讓在囚人士就獲釋後的就業作好準備。
監管服務
根據罪犯監管試釋計劃及釋前就業計劃,在囚人士可在刑滿前獲釋並接受法定監管。監管職員定期向受監管者進行家訪或探訪其工作間。在家人、親友及監管職員支援下,在囚人士能為重投社區生活作好準備。
從教導所、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戒毒所釋放的人士和根據監管釋囚條例及長期監禁刑罰覆核條例接受監管的人士,亦須接受監管職員的監管,以確保他們能順利重投社會。
本港有超過60個非政府機構積極參與在囚人士的更生服務。你可參考下表得知這些機構:
查詢
如欲了解更多詳情,可致電懲教署熱線 (852) 2511 3511或電郵至email@csd.gov.hk ( mailto:email@csd.gov.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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