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化海港計劃

「淨化海港計劃」是有關收集和處理維多利亞港兩岸污水的大型計劃。本文將會介紹實施計劃的原因、計劃的各個階段,以及「污染者自付原則」如何協助改善維港的水質。

目前概況

維港的水質與香港市民息息相關,政府因此推出「淨化海港計劃」。此項計劃整體統籌了海港兩岸的污水收集工作,由於集水區的面積龐大,因此整個計劃會分期進行,第一期已於二零零一年年底投入服務。

第一期工作及成果

「淨化海港計劃」第一期處理排入維多利亞港四分之三的污水,其中的基礎建設包括全長23.6公里的深層管道,能夠將170萬噸的污水從九龍和港島東北部輸送到昂船洲的污水處理廠,該污水處理廠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同類設施之一。計劃第一期自二零零一年年底投入服務後,維港的整體水質已有顯著的改善,讓大眾可享有更潔淨的海港。

第二期甲

不過,現時流入海港的污水仍有25%未經過充分處理。政府在進行公眾諮詢後,制定了一個耗資200億元的計劃,分兩階段處理來自港島北面和西南面的污水。在「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港島北面和西南面的初級污水處理設施將會擴建。計劃包括建造一個管道網絡,將現時未經處理的污水輸送到昂船洲,亦會擴充昂船洲現時的化學處理設施及增建新的污水消毒設施。第二期甲預計可於二零一四年完成。

第二期乙

政府將於二零一零年檢討水質趨勢以及人口和污水量的增長,以決定何時實施計劃的第二期乙。在檢討過程中,我們亦會顧及市民對進一步淨化海港的期望,以及須貫徹落實「污染者自付」原則。此階段的工作包括在昂船洲污水處理廠附近增設生物處理設施,好處是可提高污水處理的級別,進一步改善維港的水質。在計劃全面實施後,長遠目標是可透過排污費全數收回污水處理營運的費用。

污染者自付原則

雖然污水處理設施是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但由於營運成本高昂,因此政府落實「污染者自付」原則,為全港的污水處理設施(包括「淨化海港計劃」)提供恒常性的營運和保養的開支。香港自一九九五年起徵收排污費,由住宅和工商業用戶一起分擔污水處理的成本。然而,目前的家居排污費相當低廉,大約為每月11元左右。未來十年,家居排污費將逐步增至每月27元;以每年增幅少於每日一毫來說,相信市民能夠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