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為來港工作的人士,你須要繳交薪俸稅。本文介紹須課稅及不須課稅的收入,以及離港前的稅務安排。
如你收到稅務局發出的報稅表,你必須於註明的限期內提交已填妥的報稅表。
然而,並非所有收入須要課稅。屬應申報的收入包括下列項目:
不須申報的收入包括:
《稅務條例》規定任何須繳納稅款的人士,如打算離開香港,須在不遲於預期離港日期前1個月通知稅務局,以便稅務局決定他是否須要在離港前完成有關的清稅手續。
任何個別人士必須遵守以上規定,否則會遭受懲處。
不過,《稅務條例》亦訂明,在受僱工作期間須經常到外地的僱員,無須就離港事宜通知稅務局。他們可每年如常提交報稅表和繳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