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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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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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我是否符合资格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是签发给以下香港居民作往返内地及澳门特别行政区之用:
- 已取得香港居留权或已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的中国公民;或
- 已获准在香港不受条件限制居留,但无法取得任何国家的护照或其他地区的旅行证件的非中国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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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有多少种类?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共分为两类:
- 单程回港证(有效期为六个月,限用一次)
- 多次通用回港证(有效期为五年,多次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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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
我应往哪里递交申请?
你须亲身前往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递交申请。
办理旅行证件申请的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immigrationoffice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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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
如何预约在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递交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申请?
你可在网上或致电24小时电话预约服务热线2598 0888,预约在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递交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的申请。
网上预约申请旅行证件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hksarpassport/booktraveldoc.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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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的相片有什么规定?
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须提交不戴帽的正面近照一张。相片尺寸不得超过55 X 45毫米或小于50 X 40毫米。背景应为浅色,并无任何装饰。各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均设有自助拍照站,供市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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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缴交申请费用的方法如何?
申请费用须在递交申请时缴付。你可用易办事、现金或支票缴费。如用支票,请以划线支票注明支付「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期票恕不接纳。
申请费用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permit/applypermit.htm#f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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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11岁以下儿童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时,是否须递交副署事项表格(表格:ID 641)?
如你于申请时未能出示贴有经学校盖印认证相片的最近学校证明文件(例如载有该儿童姓名、出生日期及相片的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才须递交副署事项表格(表格:ID641)。
副署事项表格(表格:ID 641) http://www.immd.gov.hk/zhtml/id6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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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谁可作为副署人?他是否须要亲身到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递交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的申请?
任何年满18岁并认识申领证件儿童的人士(除该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外),均可作为副署人。
副署人无须亲身前往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办理申请手续,但你须在申请时出示已填妥的副署事项表格(表格:ID 641)及副署人的香港身份证或载有副署人签名的有效旅行证件的影印本。
副署事项表格(表格:ID 641) http://www.immd.gov.hk/zhtml/id6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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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处理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的申请需时多久?
如你于亲身递交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申请时交齐所需证明文件,一般可于即日办妥手续,并获发证件。如你的旧回港证已遗失、损毁、残破或无法使用,则须填写表格ID 645,而且处理时间可能会较长。
更多关于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所需的证明文件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traveldoc/permit/supportdocument.htm
已遗失/损毁/残破或无法使用的香港旅行证件的详情(表格:ID 645) http://www.immd.gov.hk/zhtml/id645.htm
覆检日期:2010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