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跳至搜寻   跳至用户群
用户群
 

主要内容

你可以使用此项网上服务,在入境事务处总部预约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在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预约申请以下的旅行证件:

  • 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 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 香港特别行政区签证身份书

你最长可预约在未来24个工作天于上述办事处办理申请,从而省回排队轮候时间。预约被接纳后,你也可以更改、取消或翻查你的预约。有关上述网上服务的使用详情如下。

网上预约服务

若你知道申请所需的资料,你现在可按以下适当连结进行预约。若你不清楚你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请继续阅览本文以获取所需资料。

申请人类别:

预约申请旅行证件

类别一:所有人士适用,但由出生翌日起计至第42天的新生婴儿除外

类别二:在香港出生翌日至第42天的新生婴儿适用

更改、取消或查询预约:

如你需要更改、取消或查询预约,请选择你预约时所选择的申请人类别(即本页「申请人类别」中的类别一,或类别二),并按相关连结。

如何使用此服务

预约所需资料
(所有人士适用,但由出生翌日起计至第42天的新生婴儿除外)

  1. 如申请人持有香港身份证,请输入申请人现有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及签发日期https://webapp.immd.gov.hk/content_ogcio/td/html/schinese/doi_illustration.html。如为儿童预约,请输入该儿童现有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及签发日期https://webapp.immd.gov.hk/content_ogcio/td/html/schinese/doi_illustration.html
  2. 如儿童并无香港身份证,父母或监护人请输入∶
    • 办理申请的父、母或监护人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及签发日期https://webapp.immd.gov.hk/content_ogcio/td/html/schinese/doi_illustration.html(即当日陪同该儿童前来办理申请及签署该儿童的申请表格的父、母/监护人),以及该儿童的出生日期;或 
    • 如儿童已经办理出生登记,请输入儿童的出生证明书号码、登记日期https://webapp.immd.gov.hk/content_ogcio/td/html/schinese/doi_illustration.html,以及该儿童的出生日期。
  3. 如新生婴儿并未办理出生登记及其父母并非持有香港身份证,请输入母亲的旅行证件号码最后八个数字及婴儿的出生日期。输入的资料必须与医院送交的新生婴儿呈报表相符。
  4. 每个预约最多可同时为4位申请人预约办理最多共4个申请,同一预约内的申请人须于指定时间,一同到指定的入境事务处分区办事处办理申请。
  5. 基于保安理由,你亦需要输入自订的四位数字查询编号作日后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之用。

(另请留意预约注意事项

预约所需资料
(在香港出生翌日至第42天的新生婴儿适用)

  1. 如婴儿的母亲持有香港身份证,请输入母亲的香港身份证号码及婴儿的出生日期。输入的资料必须与医院送交的新生婴儿呈报表相符。
  2. 如婴儿的母亲并非持有香港身份证,请输入母亲的旅行证件号码最后八个数字及婴儿的出生日期。输入的资料必须与医院送交的新生婴儿呈报表相符。
  3. 在同一次预约中,你最多可预约两个类别的旅行证件(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及香港特别行政区回港证)。
  4. 如为多胞胎新生婴儿预约,你只需要为每个类别的旅行证件预约一次。
  5. 基于保安理由,你亦需要输入自订的四位数字查询编号作日后更改、取消或翻查预约之用。

(另请留意预约注意事项

预约注意事项

  1. 如预约时所提供的资料不正确,该预约将从系统中自动删除而不作另行通知。
  2. 你可以办理预约下一个工作天起24个工作天(星期一至星期六,公众假期除外)内的日期。预约会否被接纳须视乎每间办事处的预约余额而定。你只能于24个工作天内登记一个预约。
  3. 当你完成预约及选用预约提示服务,预约电邮提示将于预约日期前两天发送到你提供的电邮地址。在选择此提示后,你可于预约日期至少3天前更改你的电邮地址或取消提示。
  4. 预约被接纳后,你可于预约日期前至少1天更改或取消预约。若你更改预约,你最快可预约下一个工作天(星期一至星期六,公众假期除外)的时间。由于预约配额有限,若你未能依时于预约时间到指定的办事处办理申请,请于预约日期前至少1天更改或取消该预约。
  5. 如你选择输入旅行证件号码,你只须输入旅行证件号码的数字部分。如你的旅行证件号码多于八个数字,请输入最后八个数字;如号码少于八个数字,请在前面加上足够零字,例如,旅行证件号码是「AB/1110-23-CD」,请输入「00111023」。
  6. 医院送交的新生婴儿呈报表会在每天午夜12时更新。

申请所需的文件

你应在申请时带备所需的证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对。你可根据你申请的旅行证件类别,透过以下连结了解更多相关资料。

电话预约服务

除网上预约服务外,你亦可透过24小时的电话预约服务热线(852) 2598 0888预约递交申请。

办理旅行证件申请的入境事务办事处

你可透过以下连结,查阅入境事务处各办事处的地址及办公时间等资料。

技术支援及详细资料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协助,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852) 3128 8668。

一般查询可致电(852) 2824 6111或传真至(852) 2877 7711。你亦可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查询。

有关此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

返回页首

覆检日期:2011 年 12 月

  • 符合超文本标示语言(HTML)4.01严格版
  • 遵守2A级无障碍图示,万维网联盟(W3C)- 无障碍网页倡议(WAI)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2.0
  • IPv6 电脑器材可浏覧本网站
  • 2009香港资讯及通讯科技奖 - 最佳公共服务应用 (网站) 银奖
  • 无障碍优异网站奖2010 - 红宝石奖
  • 万维网推广协会WebAward 2011 - 杰出网站奖
  • 互动媒体大奖 2011 - 最优秀网站(政府类别)
网页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