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你是11岁或以上的中国公民,并且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你便可以于网上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
但网上申请并不适用于因遗失、损毁或须更改个人资料而须补发护照的申请。
18岁或以上的申请人,需递交以下文件:
16及17岁的申请人,需递交以下文件:
如属已婚人士,则只须递交你的结婚证书副本,无须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同意及递交第(4)及(5)项的文件。
如为11至15岁儿童申请,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需递交以下文件:
如有需要,本处可能要求你提交补充文件及资料。
数码相片、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副本及补充资料副本可接纳的特定档案格式如下:
网上申请可接纳的数码相片特定档案格式
图像类别:JPEG
档案大小:600Kbytes 或以下
合适尺寸:
网上申请可接纳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副本及补充资料副本特定档案规格
图像类别:JPEG, GIF 或TIF (RAW, LZW, JPEG, CCITT-G4)
图像解析度:200dpi 或以上
档案大小:每个档案1Mbytes 或以下
护照费用须于递交网上申请时透过缴费灵或信用卡(只接受VISA及MasterCard)缴付。
收取护照费用并不保证你的申请一定获得批准。
一般而言,入境处于收妥所需文件、申请费用及相片后的10个工作天内(工作天是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完成处理香港特区护照申请的程序。若以网上申请,请预留额外2至3个工作天处理相关手续。本处稍后会向你发出领证通知,通知你领取新护照的日期及地点。但实际时间须视乎个别申请情况,以及在该段时间内所收到的申请数目等因素而定。如没有上载符合标准规格的相片、所有有关的证明文件或缴付护照费用,入境处将不受理该申请。
你必须亲身领取护照。领证时,须出示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及申请时所递交证明文件 (如适用)的正本,以供核实。同时你须于领取新护照时出示现有香港特区护照或现有签证身份书(如适用),以便注销,及在申请书上签署。如申请人为11至15岁儿童或16至17岁的未婚人士,同意这项申请的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必须陪同该儿童/申请人亲身领取护照,以便在申请书上签署。若你在本港递交申请,你须亲身到指定的入境处办事处领取护照。若你在香港以外地区递交申请,你须亲身到香港湾仔入境事务大楼4楼的入境处旅行证件(签发)组领取护照。你在领取护照时须作出声明,确认你在网上申请时所申报的资料正确无误。
你可透过以下连结办理有关网上服务:
如你于使用网上服务时需要协助,请于每日上午7时至晚上11时致电入境事务处电子服务热线 (852) 3128 8668。
有关此服务的详细资料,可以浏览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