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在内地遇困时,若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能为你提供什么协助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将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及不可以提供的协助,以及如被拘留或遭遇严重意外或伤亡时的处理方法。
当你身处内地时,香港特区政府可以提供的协助:
香港特区政府不能够提供的协助包括:
当你身处内地时,可能会遇到一些突发事情。以下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情况以及处理这些情况的方法。
倘若你在内地遗失金钱、身份证明文件或其他物品,应先向公安机关报告,并索取报失证明。如你在遗失身份证明文件后需要协助以返回香港,可联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驻北京办事处或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如欲进一步了解有关办事处资料,请参阅「联络资料」部分。
你在内地旅游或逗留时,应当遵守内地的法律和法规。
倘若你在内地抵触法律,你须承担法律责任。若你被指控触犯刑事法律而被拘留或逮捕,你依法可要求公安机关通知你的亲属。
以下连结载有关于内地刑事法律的资料:
如你、你的同行者或亲友在内地遭遇严重意外或伤亡,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如需进一步协助,你可联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驻北京办事处或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入境事务处协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组
24小时热线:+852 1868
传真:+852 2519 3536
地址:
香港
湾仔告士打道7号
入境事务大楼9楼
驻北京办事处
中国
北京市
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71号
(邮编:100009)
电话:+ 86 10 6657 2880 内线 032
传真:+86 10 6657 2823
电邮:bjohksar@bjo-hksarg.org.cn
网址:http://www.bjo.gov.hk
香港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
中国
广州市天河北路233号
中信广场71楼7101室
(邮编:510613)
电话:+ 86 20 3891 1220 内线 608
传真:+86 20 3877 0466
电邮:general@gdeto.gov.hk
网址:http://www.gdeto.gov.hk/
你可透过以下连结,下载协助在内地旅游或逗留的香港居民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