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补领香港身份证

凡年满 11 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均须登记领取身份证。这里将为你介绍如何申请身份证、如何补领身份证,以及在哪些情况下,居住海外的人士需要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哪些人应该申请?

根据《人事登记条例》,除获豁免或无须登记的人士外,凡年满 11 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包括获准在香港逗留超过 180 天的人士),均须登记领取身份证。如你属于下列其中一类人士,则无须申领身份证:

  • 获准在香港逗留不超过 180 日的真正过境旅客。
  • 获人事登记处处长豁免登记身份证的年老、失明或体弱人士。有关豁免登记的资料可在以下网页找到
  • 领事、领事馆职员、欧共体办事处主任及欧共体办事处人员的不足 11 岁的子女。
  • 年龄未满 11 岁的儿童(除非该儿童是因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而需要同时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香港永久居民)。

 

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

在你办理登记申领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前,你需证明你是符合根据《人事登记条例》办理该项登记的资格。以下连结网页提供更多有关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的资料:

18 岁以下人士申请身份证

如果你年龄不足18岁,你可在以下连结网页找到登记领取身份证的相关资料:

18岁或以上人士申请身份证

如果你年龄为 18 岁或以上,你可在以下连结网页找到登记领取身份证的详情:

申请补领

身份证已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

如果你的身份证已遗失、毁灭、损坏或污损,你必须在 14 天内向人事登记办事处补领新证。有关资料可在以下连结找到:

更改香港身份证登记事项

若你需要更改身份证登记事项,你应填妥有关表格(可于下方连结下载)并邮寄到以下地址:

香港湾仔
告士打道七号
入境事务大楼 12楼
人事登记总务及统计小组

此外,你亦可透过电子邮件地址:eto_rop@immd.gov.hk ( mailto:eto_rop@immd.gov.hk )提交申请书。

在提交申请时,你必须夹附证明文件副本。如申请获得批准,你会获安排到人事登记办事处更换身份证。

海外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如果你是居住在海外的香港居民,你无须申领身份证。倘若你从未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但拟在海外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你在申请护照时须同时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以下连结网页提供更多有关在海外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