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海外的香港居民,在一般情况下是无须申领身份证的。然而,倘若你从未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但拟在海外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你在申请护照时须同时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从以下提供的资料,你可知道你是否合资格在海外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在哪里找到申请表格、所需证明文件、申请所需处理时间,以及身份证的有效期限。
申请资格
如果你属于以下其中一类人士,即合资格在海外申请香港特区护照的同时,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a)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或
(b) 在香港特区成立以前或以后通常居于香港连续7年或以上的中国公民;或
(c) 中国公民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在香港以外所生的中国籍子女,而在该子女出生时,该中国公民是符合(a)或(b)项规定的人。
以下连结将提供有关「中国公民」的解释:
- 国籍法 http://www.gov.hk/sc/residents/immigration/chinese/law.htm
申请表格及递交方法
所有申请表格可在中国驻外国使领馆索取,或在以下连结下载:
- 申请表格ROP143 - 侨居海外18岁或以上人士身份证申请书 http://www.immd.gov.hk/zhtml/rop143.htm
- 申请表格ROP144 -侨居海外18岁以下人士身份证申请书 http://www.immd.gov.hk/zhtml/rop144.htm
申请表格及递交方法
你应将申请书寄往或亲自递交就近的中国驻外国使领馆。
所须出示文件
你应在递交申请的同时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
- 你的香港出生证明书(如果你在香港出生)
- 你曾在香港居住的证明,例如学校证件、工作证明、正式收据、银行结算单等(如果你通常居于香港连续7年)
- 你的出生证明书及父亲或母亲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如果你声称凭借父亲或母亲的身份而拥有香港居留权)
附注:假如你的名字与你的出生证明书上的名字不同,你必须提交文件,如改名契、旅行证件、领养证明书、结婚或离婚证明书等,以证明你曾经更改名字。
你亦需提供符合以下格式的近照两张:
- 大小: 29毫米(阔) 乘 35毫米(长)
- 显示整个面部且不戴帽
- 浅色背景,且无任何装饰物
- 所用相纸应为普通薄纸,未上光及未经裱贴,而又能牢贴于文件上
如果你持有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应在递交申请时把它交回本处。
处理时间
通常需时6至8个星期,并不包括送递时间。
费用
首次签发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无须收费。
有效期
你在海外获签发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在你逗留海外期间都是有效的。除非你年龄仍在11岁以下,否则你必须在回港后的30天内办理换领身份证手续。
覆检日期:2010 年 3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