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如何协助市民大众

香港政府推出了多项援助计划,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经济和物质上的支援,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制度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目的,是以入息补助方法,为那些在经济上无法自给的人士提供安全网,使他们的入息达到一定水平,以应付生活上的基本需要。

要符合资格申领综援,申请人必须符合居港规定及通过经济状况审查。

15⾄59岁⾝体健康正常的申请⼈,如失业或每⽉从⼯作中所赚取的收入或⼯作时数少于社会褔利署(社署)所定标准,必须积极地寻找全职工作及参加自力更生支援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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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资格而选择到广东或福建省养老的综援受助长者,可申请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以继续领取每月的标准金额及每年一次的长期个案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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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福利金计划设有高龄津贴、普通伤残津贴、高额伤残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目的是为年龄在65岁或以上或严重残疾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现金津贴,以应付因年老或严重残疾而引致的特别需要。申请本计划下的伤残津贴及高龄津贴的人士均无须接受经济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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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的目的是提供经济援助给因暴力罪行或因执法人员使用武器执行职务以致受伤的人士或这些人士的受养人(如受害人因伤死亡)。申请人无须通过经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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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的目的是向道路交通意外受害人士,或这些人士的受养人(如受害人因伤死亡)迅速提供经济援助。此计划无须考虑受惠人的经济状况,或有关交通意外是因谁人的过失而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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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救济是为天灾或其他不幸事故的灾民,及因楼宇成为危楼而遭发出封闭令以致被着令撤离家园的受影响人士提供食物(或现金代替膳食)及救济物品。紧急救援基金旨在提供现金援助给因火灾、台风、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而需要紧急救援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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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服务费用减免

为确保所有市民都能得到必要的医疗照顾,政府特别订定一套医疗费用豁免机制。所有领取综援的人士,均有资格获豁免医疗服务收费;其他有经济困难人士亦可申请减免缴费,包括:

  • 收入不足人士;或
  • 低资产的非综援受助人,包括长期病患者及贫困年长病人。

病人如要提出申请,可联络:

  • 公共医院或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或
  • 社署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或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

医务社工或社署社工在审核申请时,会详细评估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社会环境和医疗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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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