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差饷及地租缴纳人的资料
当物业业权有变,或因其他原因须更改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的姓名及邮递地址,你可于网上通知差饷物业估价署。这篇文章介绍此服务的详情。
谁可使用此服务?
当物业业权有变,或因其他原因须更改缴纳人的姓名及通讯地址,例如转换租客或代理人,新或旧缴纳人须尽快通知差饷物业估价署。由于登记差饷及地租缴纳人可以是物业的业主、业主或住客的代理人、或物业的住客,因此,若物业业权有变动,差饷物业估价署也不会自动更改缴纳人的个人资料。
使用服务的好处
只须几个简单的步骤,你便可递交更改通知,缴纳人就会按时收到往后季度的「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若果你拥有多个物业,或使用综合缴付差饷及/或地租服务,更可透过此服务一次过更改所有物业缴纳人的资料。有关更改将于递交通知后一个工作天生效。
开始更新差饷物业估价署记录或更改多个物业户口资料你可以输入交易编号查询以电子方式递交更改缴纳人资料指示的处理进度。
查询以电子方式递交更改缴纳人资料指示的处理进度若你只需更改单一物业的缴纳人资料,并同时通知其他政府部门更改地址,你可以使用地址更改服务。
更多有关地址更改服务如你的物业需要缴交由地政总署征收的地税,你需另行通知地政总署或使用以上介绍的地址更改服务。
更多有关向地政总署缴纳地税的详情如何使用?
此项服务的操作简单而快捷。于网上递交通知前,请准备好印于你的「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左上角15位帐目编号,作为登入服务的核对号码。
进入服务后,输入更改详情,然后递交及确认更改通知。通知会于递交后一个工作天处理。新的缴纳人将会于递交通知后,以邮寄方式收到「更改缴纳人资料确认通知书与征收差饷及/或地租通知书」。
自动转帐注意事项
若你使用自动转帐付款,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的姓名(包括英文拼法)如有任何更改,先前所设立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即自动失效。在新的直接付款授权指示办妥前,差饷及/或地租须以其他方式缴交。
其他通知方法
除了使用网上服务,你可以填妥以下任何一种表格通知差饷物业估价署:
- 表格RVD 1006「更改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资料通知书」
- 征收通知书背页的更改资料回条
另外,你亦可以去信差饷物业估价署,在信上注明物业的帐目编号,以及新缴纳人的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请把信件或表格用以下任何一种方式递交:
- 邮寄 : 九龙长沙湾道303号长沙湾政府合署15楼差饷物业估价署;或
- 传真:(852) 2152 0113;或
- 电邮 : billing@rvd.gov.hk
若只需更改通讯地址,请致电2152 0111申请。
查询
如你于使用此服务时需要协助,请致电差饷物业估价署24小时查询热线2152 2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