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服务

香港公共图书馆网路的复盖范围广泛,为市民提供多项服务。请阅读本文以了解所有图书馆的资讯,包括地址、网上服务、借阅服务及为儿童及青少年提供的资源及借阅服务。

图书馆地址及开放时间

公共图书馆遍布全港,方便市民前往。你可点击下面的连结以了解香港中央图书馆及其他各区公共图书馆的详情。

图书馆地址

以下连结提供各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时间。

图书馆开放时间

香港中央图书馆

香港中央图书馆

香港中央图书馆是全港最大的公共图书馆,楼面面积达 33, 800 平方米,提供多元化的服务和设施。该馆设有资源中心、多用途活动室,并提供全面的参考和资讯服务。如需了解详情,请点击以下连结。

读者服务简介厅成人借阅图书馆视听资料图书馆中央参考图书馆儿童图书馆地图图书馆报章及期刊图书馆玩具图书馆青少年图书馆艺术资源中心电脑资讯中心参考及资讯查询中心语言学习室艺术文献阅览室香港文学资料室及珍本阅览室儿童多媒体资料室缩微资料阅览区借还服务

网上服务

我们的公共图书馆也提供各种网上服务。你可以在家中或任何图书馆透过互联网浏览主目录和进入多媒体信息系统。如果你持有图书证,还可以于登入「我的政府一站通」后进行账户连接,以享用电子图书馆服务,例如使用电子藏书和其他电子资源、搜寻图书馆目录、预约和续借图书馆数据,以及查阅个人借还纪录。

网上目录
你可以利用网上目录搜寻、预订和续借图书馆资料,并查询借阅记录。你可以点击以下连结,浏览目录的纯文字完整版本。

网上目录版本

多媒体资讯系统
「多媒体资讯系统」提供一站式服务:网上搜寻电子资源、进入数码馆藏,并可在有提供工作站的图书馆预约使用该设施。详情载于「多媒体资讯系统」的网站。

多媒体资讯系统

电子书
你可以查看公共图书馆的各项中、英文电子书及有声书馆藏,涵盖文学、科技、商业及经济、社会科学等范畴。请点击以下链接,了解有关电子书馆藏的更多信息。

电子书

电子资源
公共图书馆提供的其他电子资源包括多个电子数据库,提供不同种类如期刊、报章及影音数据,涵盖主题如百科全书、普及科学及社会议题等的网上资料供研习。请点击以下连结了解详情。

电子资源

图书馆活动

公共图书馆定期举办各种推广活动,包括专题收藏、专题展览、讲座、研讨会及公开讲座展览等。以下连结载有活动一览表。

推广活动一览表

爲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的资源

公共图书馆也致力满足儿童和青少年的兴趣和需要。除了提供儿童和青少年馆藏读物外,公共图书馆还爲各类团体和其他服务机构举办儿童活动,开展儿童及青少年阅读计划,推荐阅读书目,提供电子资源。请点击以下连结,了解更多资讯。

爲儿童和青少年提供的资源

图书馆借阅服务

凡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市民和合乎资格获得身份证的儿童,均可申请使用公共图书馆的借阅服务。获发图书证,或获准凭香港智能身份证使用图书馆服务后,你即可借阅或预约借阅图书馆资料。每张图书证最多可以外借八项图书馆资料,每次借阅期限爲两周,逾期归还者,必须缴付罚款。请点击以下连结,了解借阅服务的详情。

关于图书借阅服务

申请图书证

你可以使用 LCS4 申请表申请图书证,费用全免。如果你未满 18 岁,你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签署表格的担保书部分。

申请表(表格号码 LCS4)

你可以在任何公共图书馆递交填妥的表格,并提供以下证件,以供查核。

18 岁或以上人士
香港身份证正本;以及
地址证明,例如银行月结单或电费单。 

18 岁以下人士
香港身份证正本(未持有身份证的儿童可提供出生证副本);
担保人的香港身份证正本或副本;以及
担保人的地址证明。

申请「担保人专用图书证 」

担保人须为年满18 岁的香港居民。担保人须填妥LCS876申请表和获得受担保的图书证持有人签署。

申请表(表格号码 LCS876)

你可以在任何公共图书馆递交填妥的表格,并提供以下证件,以供查核。

  • 担保人的香港身份证和最近3个月发出的住址证明文件(如水╱电╱煤气╱电话费单等)的正本。担保人如已持有由香港公共图书馆、前市政局公共图书馆或前区域市政局公共图书馆签发的图书证,或是任何图书证持有人的已登记担保人,则无须出示住址证明文件;
  • 受担保人的图书证和香港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文件的正本或影印本(正面);及
  • 如受担保人已年满18 岁,须携同其他证明文件(如残疾人士登记证、长期病患的医生证明书等)的正本或影印本。

申请「担保人专用图书证(第二担保人)」

担保人须为年满18 岁的香港居民。担保人须填妥LCS876a申请表和获得主要担保人和受担保的图书证持有人签署。

申请表(表格号码 LCS876a)

你可以在任何公共图书馆递交填妥的表格,并提供以下证件,以供查核。

  • 担保人的香港身份证和住址证明文件(如水/电/煤气/电话费单等)的正本。 担保人如已持有由香港公共图书馆、前市政局公共图书馆或前区域市政局公共图书馆签发的图书证,或是任何图书证持有人的已登记担保人,则无须出示住址证明文件。
  • 受担保人的图书证和香港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文件的正本或影印本(正面)。
  • 如受担保人已满18岁,须携同其他证明文件(如残疾人士登记证、长期病患的医生证明书等)的正本或影印本。

报失/申请补领图书证

若遗失图书证,你需要前往任何一间公共图书馆报失。你亦可以先透过打电话报失。以下连结提供各图书馆的电话号码。

公共图书馆列表

然后你需要向任何一间公共图书馆提交填妥的 LCS111表格,并出示你的香港身份证或出生证明书副本(只限未持有身份证的儿童)。

报失 / 补领图书证或更改个人资料表格(表格号码 LCS111)

你可以使用 LCS111 表格申请补领图书证,费用为:

  • 港币 33 元(18 岁或以上人士);或
  • 港币 17 元(18 岁以下人士)。

申请以智能身份证使用图书馆服务

你也可以选择使用香港智能身份证作为图书证,有关申请须填写 LCS694 申请表。如果你未满 18 岁,你的父母或监护人必须签署表格的担保书部分。

申请将智能身份证用作图书馆适用身份证(表格号码 LCS694)

你可以向任何公共图书馆递交填妥的表格,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以供核实。

18岁或以上人士
香港身份证正本;以及
地址证明,例如银行月结单或电费单。

18 岁以下人士
香港身份证正本;以及
担保人的香港身份证正本或副本;以及
担保人的地址证明。

成功申请者将获发图书证号码。

报失图书馆适用的智能身份证

如果你遗失了图书馆适用的智能身份证,除了须向任何一间入境事务处人事登记处报失外,你还须要向任何一间公共图书馆报失。你可以先打电话报失。点击以下连结,查阅各间图书馆的电话号码。

公共图书馆列表报失智能身份证

然后你须填妥并提交 LCS 696a 表格,并列明是否申请使用补领的智能身份证作爲图书证。

报失图书馆适用身份证(表格号码 696a)

你可以把填妥的表格交往任何一间公共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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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日期:2023年1月